關于做好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和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7日 來源: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打印本頁 | 瀏覽: |
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有關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3〕260號)要求,現就做好我省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申報推薦和復核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申報推薦工作
1、申報條件及要求
(1)申報企業應在制造業重點領域具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及產業化突出成果;
(2)申報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編寫要求按照《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有關規定執行。
2、申報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市州工信局負責本地區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企業應當及時對接所在市州工信局(科技科)和報送《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附件2。要求:紙質膠裝成冊、一式3份;WORD文件光盤或U盤1份)。省屬企業按屬地原則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申報。
在湘中央管理企業下屬公司原則上通過其所屬的中央管理企業申報。
(2)根據工信部《通知》規定,全省推薦申報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數不超過3家,申報企業應在國內該制造業領域具有競爭優勢明顯的主營業務規模及成長性、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和突出的成果、品牌等。市州工信局應嚴格按照《管理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認定標準和相關要求,擇優推薦企業申報,于10月19日前將市局推薦文件(含附件1《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企業匯總表》)和企業的《申報材料》及電子文件統一送到省工信廳(科技處),過期不候。
(3)省工信廳依據《管理辦法》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擇優向工信部推薦申報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二、復核評價工作
1、復核評價對象:2020年工信部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其中我廳推薦的9家企業名單見附件3)。
2、評價材料要求:各有關企業填報好評價材料(附件4),并提供必要的附件及證明材料。有關數據指標截至2022年底,其中財務數據按照已審計的2022年會計報表填寫。發生更名或重組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請提供名稱變更情況及相關證明材料。評價材料要求紙質膠裝成冊、一式2份并附相關電子文件光盤或U盤1份,于10月20日前送到我廳(科技處)。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省工信廳科技處 ?曾學文
電 ?話:0731-88955375
地 ?址:長沙市天心區新韶東路467號(省工信廳)
附件:1.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推薦企業匯總表
2.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
3.省工信廳推薦的2020年工信部認定及復核通過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名單。
4.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材料
附件下載:附件1-4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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