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優化營商環境負面清單
紅網時刻婁底7月5日訊(通訊員 羅鵬洲)近日,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出臺《婁底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負面清單》,進一步規范全市市場監管系統涉企監管服務和加強行風建設,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負面清單》聚焦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涉企服務重點環節,從政務服務、行政審批、監管執法、涉企案件等四個方面,包含10條嚴禁措施。
針對涉企政務服務,嚴禁工作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對經營主體業務范圍內的政策咨詢和投訴舉報不受理、不處理、不回應;嚴禁不落實“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件事一次辦”等規定;嚴禁“人進事不進、明進暗不進、事進權不進”等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問題。在辦理涉企行政審批過程中,嚴禁在權責清單中的行政許可事項之外擅自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或者違規擴大審批范圍、增設審批條件、審批環節、延長審批時限,隨意索要證明材料;嚴禁違規指定或變相指定中介機構,利用中介機構搞權錢交易、利益輸送。
針對涉企監管執法,嚴禁吃拿卡要、以權謀私、索賄受賄;嚴禁隨意檢查、任性檢查、擅自重復檢查、不實施賦碼備案檢查;嚴禁不依法執法、選擇性執法、“釣魚”執法、報復性執法以及逐利性執法。在辦理涉企案件過程中,嚴禁濫用自由裁量權,執法不嚴、簡單粗暴、畸輕畸重、以罰代管;嚴禁法外“施恩”,對執法過程中的執法不力、執法不公甚至是執法腐敗等問題,不追責或不嚴肅追責。
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實施《負面清單》的一個重要出發點和落腳點在于提醒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各級各部門和各級干部,在與企業及其負責人交往中,履職盡責、敢于擔當,不越紀、不觸法、不謀私,讓企業切身感受到有溫度、有尺度和透明度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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