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推薦2025年度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通知
| 2025年11月3日 來源: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打印本頁 | 瀏覽: |
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深入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發揮企業技術中心在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和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中的引領與示范作用,完善建設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政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平臺體系,根據《湖南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湘工信科技〔2022〕27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25年度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單位范圍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類型
(一)申報單位范圍。申報單位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實體,主營業務明確,且嚴格屬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管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以縣級稅務部門核定的行業大類為準)。企業2024年度自產產品銷售收入或純技術服務收入應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并達到相應類型的規模要求。可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行業范圍詳見附件1。
凡主營業務所屬行業為建筑、交通運輸、水利、農業等行業的工程勘測、檢驗檢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及批發和零售業(含電子商務)、商務服務業、衛生等其他不屬于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主管范圍的單位,均不得申報。各市州工信局不得推薦不符合條件的單位。
(二)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類型。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單位分為生產制造型和研發設計型兩類。申報單位應根據縣級稅務部門核定的主營業務所屬國民經濟行業大類及相關規定,選擇申報一種類型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詳見附件1)。兩類類型不得混淆、交叉或矛盾,填報后原則上不得變更。
二、申報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企業技術中心定位
企業技術中心是企業依托自身研發條件、研發團隊,獨立開展技術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的重要平臺,是體現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核心載體。我廳鼓勵和支持企業建設高水平創新平臺。
(二)申報要求
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單位須符合《管理辦法》第六條及附件4“兩類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限定性指標及基本要求”,并滿足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申報范圍與類型要求。
申報材料應符合《管理辦法》附件1、附件2、附件3及相關證明材料要求,重點提供符合“兩類企業申報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限定性指標及基本要求”的充分、可靠證據(詳見附件1)
若申報條件或相關要求任一項不符合,則實行“一票否決”,市州工信局不得推薦。
三、申報程序及工作要求
各市州工信局負責做好本區域的申報推薦工作,包括申報材料現場和網上審核、行文推薦、報送材料等工作。
(一)申報。申報單位應認真學習《管理辦法》和本通知要求;由技術中心自主編制申報材料(附件2)、填報附件3、附件5。申報材料電子版(含申報書蓋章PDF版、word、excel相關文件)、真實性承諾書蓋章紙質版于11月15日前送達所在縣(市/區)科工局。
(二)審核推薦。市州工信局于11月22日前組織完成對申報單位的申報類型、生產制造/研發設計情況、主導產品、主營業務收入構成、技術中心建設情況、申報材料(含《企業基本情況表》和《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數據表》)相關數據信息的現場和網上核實等工作;匯總附件3企業填報的發明專利申報-授權過程記錄信息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一一核實;填寫附件4核查工作情況表;根據本通知相關要求,確定其中全面符合省級中心申報條件和相關要求的單位名單。
市州工信局于11月29日前將推薦文件(含附件3、4、5,均需加蓋公章)紙質件及電子版、申報單位相關電子申報材料(刻盤)送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過期我廳不再受理。所有上報材料一經提交,不得補充或更改;因填報錯誤、材料不實或數據矛盾造成的后果,由申報單位或推薦單位承擔。
對經認定的外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整體遷入湖南的企業,經市州工信局審查推薦,我廳可直接予以認定。
(三)其他說明。我廳將依據客觀事實、公開信息和相關規定要求,對市州工信局推薦的企業及其申報材料進行抽查、評審。發現推薦程序不規范、材料核查不到位或推薦明顯不符合條件的企業,我廳將予以公開通報。
我廳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代理申報,請各企業防范虛假中介。符合條件的企業應主動向所在市州工信局(科技科)(聯系方式見附件6)咨詢,按要求完成申報,避免延誤。
聯系人: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科技處?劉理可??電話:0731-88955401
地址:長沙市 天心區 新韶東路467號(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附件: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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